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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況不同之下,離婚贍養費分配也不同
夫妻決定離婚後就能夠拿到離婚贍養費嗎?這是在離婚率集到的社會中必定會出現的問題,如果結束婚姻的原因並不是有任何一方有過失,基本上配偶是無法獲得贍養費的除非因為離婚,因此出現經濟狀況,例如多年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或是身心不便的伴侶,沒有賺錢的能力就有權力要求離婚贍養費,如果雙方在離婚協議中,其中一方願意支付贍養費,談好了也註明在離婚協議書上也能夠獲得離婚贍養費。
但是離婚的理由是其中一方有過失,像是:重婚、家暴、外遇等情況時,無過失的一方就能要求贍養費,不過如過在婚姻中雙方都有過失的話也沒有辦法請求,即使提出贍養費需求也會遭到法院駁回。以上指的是配偶的離婚贍養費,跟孩子的贍養費不同,兩者是分開計算的,只要是沒獲得監護權的一方都有義務支付子女贍養費,如果是共通監護就要看是誰在帶孩子,雙方進行溝通討論出贍養費的支付方式,別以為沒爭取到子女監護權就能夠對孩子不理不睬,法律有明確規定,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都有教育及養育的義務,故該給的還是要給;對於贍養費法律,有任何的疑問歡迎來徵信社品保協會諮詢。
不同國家對於離婚贍養費的支付,因為法律的不同會不太一樣,基本上台灣的法律對於贍養費並沒有確實的規定價格,會依照當事人的生活環境還有支付者的經濟狀況,去評估最適合的價格,若是自行協議的部分,只要不是被逼迫支付最後的決定就是必須支付的價錢;不過現在有許多的人,其實國籍都不在台灣,因此在討論贍養費時,徵信社品保協會提醒您要記得考慮國籍地的法律,而不是套用台灣的法律。
很多問題要解決都要考慮法律問題,若對於法律有疑問或是針對贍養費,有不懂之處都可以來徵信社品保協會,有免費諮詢服務能夠協助您解決困擾,甚至是給予有效建議解決遇到的問題,免費諮詢專線24小時都有提供服務。
